计划的各方面曾鸿章都同意了,唯一令他有些意见的是:谢文俊要求所有的店面只买不租。
谢文俊是想靠开便利店牢牢掌握住林溪市未来的黄金店面,便利店打响名堂以后开在哪都行,哪怕将来靠租店也行,到时候可以把超市搬迁,或者以后就抱着品牌成立个空壳公司,完完全全采取连锁加盟,那么空出来的黄金店面就可以等着肯德基、麦当劳、哈根达斯来谢大侠面前求爷爷告奶奶,宰死一个算一个,谁叫这些洋垃圾食品前世赚走了咱们多少人民币,假如租金10000块一个月,国有品牌就收人民币,外国品牌就收美元,不租拉倒,谢文俊想起来就爽。
曾鸿章是做房地产发展的,虽然也意识到现在所购买的店面在未来的升值空间很大,但总觉得要拿出钱来买别人建好的倒不如留住钱建自己的让别人来买心里舒坦,于是建议谢文俊租店面,可谢文俊依然坚持一定要买,曾鸿章无奈只得妥协,又不是出不起那个钱,反正买了将来也有得赚。
两人最后达成协议,曾鸿章全资入股,占股份40%,经营管理由谢文俊全权负责,占股份51%,剩下的9%是准备分给帮他忙的人的干股,曾鸿章对谢文俊的做法十分不解,找人帮忙发工资不就得了,何必送股份,谢文俊只说了一句话:我做事不仅仅是为了赚钱。
至于所购买店面的业权就复杂了一些,谢文俊要求所有店面都要划入他的名下,他开出的条件是将来有一天自己要收回这些店面做其他用途的时候,就把自己持有便利店51%股份无条件转让给曾鸿章,曾鸿章知道店面未来的价值,但作为发展商来说倒也不在乎这些蝇头小利,什么都好谈,关键还是要把他那宝贝儿子给教好。
谢文俊这么做也是有想法的,虽然他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只要这一行当有了利润,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跟风者,投资门槛又低,跟风者将会越来越多,而且将来便利店或者小型超市的竞争都异常激烈,他当然不能保证“100”便利将来一定能击败所有竞争对手,加盟商遍布全国,所以做好两手准备,等到便利店竞争到了白热化的时候,黄金铺面的价值和价格落差也会越来越大,到时候便利店如果可以就继续做,不行就立马抽身出来做其它的,反正店铺的业权都是自己的。好一个小奸商!
曾鸿章决定拿出一百万来做前期投资,预计后续再支援一百万,这笔投资用完以后如果谢文俊再想扩张,就只能成立公司,采取连锁加盟的方式了,这就意味着谢文俊想要拥有黄金店面就必须一开始就精挑细选,将来成立公司以后再买的店面就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了。
这笔钱放在天和公司会计部,曾鸿章让谢文俊有需要的时候叫上会计部主管同时也是他的侄子曾友国去付款就行了,谢文俊也乐得甩手,这么大笔钱拿在自己手上还真是不方便,藏哪都不知道,不过谢文俊要求投资期过了以后回收的钱款就得由到时候成立的财务部门自由支配,曾鸿章也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