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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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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也可以去参观一下科赫研究所。”

眉头一挑,约翰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身处这个时代,约翰对德国人和法国人的对抗非常感兴趣。科赫抨击俄国人的吞噬免疫理论,巴斯德就给与支持,还帮忙建了一个实验室;法国人给巴斯德建立了一个研究所,德国人就立刻也给科赫筹备了一个,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不去看看就太可惜了……

……

“……首先要感谢您提供的法医学知识,我最新的小说中用上了那种判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

柯南道尔的来信,让约翰的心情很快就放松了下来。

这位小说家先是感谢了一下约翰最近提供的法医知识,说明了一下自己的近况以及最新一篇探案小说的情况,最后用一种感激而忐忑的语气说道:“您的来信中说即将在北美出版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让我有些不安,希望它们不会给您带来金钱上的损失……”

“呃……”

看到这里的时候。约翰也是一阵的无语。

就在《新医学杂志》编辑部成立不久,一个仅有两名编辑的亨特拉尔出版社也在纽约成立了。出版社也由爱德华管理着,只不过暂时来说根本没有太多的产品,成立至今出版的图书不过十本,全都是亨氏医学院的教材,最近的出版计划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厚厚的一本书。收录了所有已经发表的福尔摩斯小说。

其实当初约翰和柯南道尔签订合同,早就拿到《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北美的出版权,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出版,一方面是因为出版社还没有成立,另外一方面的话,也是因为在这个时代的美国,出版一个英国人的小说根本就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理由很简单,盗版!

19世纪的美国,绝对是盗版者的天堂。除了美国人自己的作品之外,任何外国人的图书都得不到保护,依据的理由便是《1790年版权法》。贫瘠的文化沙漠美国,根本就不可能在文学等领域和欧洲竞争,如果和英法等国一样注重版权的话,结果就是沦为欧洲纯粹的文化倾销地。所以和科技等领域山寨之风盛行一样,美国人在出版界也干脆的耍起了无赖,《1790年版权法》**裸的规定。只保护本国人作品的版权,不保护外国作家和出版商!因此在他们的国内。欧洲各国最优秀的作品纷纷遭到毒手,用极为廉价的价格摆上了美国人的书架。

比如说文学大佬狄更斯,就曾经深受其害。

狄更斯的作品《圣诞颂歌》在英国定价2英镑,折合10美元左右,但是美国认盗版了之后仅售6美分!偏偏他的作品在美国极受欢迎,前后两次到美国访问的时候。狄更斯都提出应该保护版权,反而被列为政府和出版界不欢迎的人物。

在这方面,美国本土作家也不例外。

虽然他们看似受到了版权法的保护,但是别忘了,像马克?吐温这样的作家。作品在欧洲也颇受欢迎,但是他们同样得不到一分钱。更有甚至,英国人还盗版他们的图书卖到美国本土,给他们造成更大的损失!

所以在这封信中,柯南道尔的语气才会那么古怪。

福尔摩斯作为英国眼下最火的小说,在美国当然早就出现了盗版,而且销量非常的客观,这一点柯南道尔当然是知道的。所以他对此也分外的担心,担心约翰精心筹划的正版图书应为定价高昂等原因而损失太大……

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约翰拿到福尔摩斯的版权后一直都没考虑过出版的事情。

不过就在刚刚过去不久的时候,情况终于发生了变化。美国人终于通过了《国际版权法》,除了美国公民在美国以外出版的书籍不受保护之外,开始全面保护作家和出版社的版权。

当然,这一切都是利益驱动所致。

原本美国的盗版商都集中在纽约和波士顿,大家很有默契的遵循一个惯例,你盗版了一本图书之后,其他出版商就不会再插手,大家各自都有着各自的地盘。但是随着一个芝加哥公司的出手,一切都不同了——芝加哥人对所谓的行规根本就不屑一顾,直接把一整套欧洲名著整合起来,整套卖给希望拥有一点知识分子气息和社会地位的美国家庭,每本10美分!

数百本名著,瞬间冲垮了美国盗版市场!

价格战开始了,出版商们开始疯狂推出各种各样的文库,原有的默契瞬间瓦解。很快,撑不下去的老牌出版商们开始调转矛头,转而支持保护版权了。因为他们发现,扎实的根基可以让他们很容易联系上欧洲的作家们,如果有版权保护的话,远比芝加哥的土鳖们更有优势。

而东部印刷商工会的加入,彻底添上了最后一个砝码。

规模庞大的美国东部印刷商工会,一直都是国际版权法的反对者,理由是可以保证工作机会。但是随着不守规矩的盗版商入局,大量廉价的女工和童工开始冲击工作岗位,盗版保护的不再是印刷商工会会员了。

作家、出版商和印刷商,终于因为利益站到了一起。

《国际版权法》的最终通过,让亨特拉尔出版社拥有了出版《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底气,而凭借吸毒侦探在欧洲的大名,在潮流上紧紧追随英伦的美国本土,销量自然也就值得约翰期待一下了。说不得,亨特拉尔出版社也能接着福尔摩斯的东风火上一把!

而且……

福尔摩斯的北美版权,或许之前就是一个鸡肋,但是在美国人关于版权的法律出台之后,就完完全全是一个取之不尽的金矿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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