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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猛人常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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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南宋末年的话,她还不如现在就找根绳子上吊得了,那可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暗黑的几个时代之一。就算她侥幸没死,那以后的日子也是不好过得。

在蒙古人的统治下,常州这地区的人是属于“南人”,地位最是低下,其生命的价值甚至连头毛驴都比不上。因着常州在抵抗蒙古的入侵,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屠杀,最后城里只有七个人跑了出去,所以她对家乡这部分的历史也曾去了解过。

这个时代的“南人”的生活,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猪狗不如!!!

龌龊的蒙古人把每二十户人家编成一“甲”,首长称“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当。这蒙古人就是这二十家的总管,这二十家就是这蒙古总管的奴隶,衣服饮食,他可以随心索取,女子和财产,他更可以随心所欲。

比如元政府禁止汉人打猎,禁止汉人学习拳击武术,禁止汉人持有兵器,禁止汉人集会拜神,禁止汉人赶集赶场作买卖,禁止汉人夜间走路。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奇特的场景:家里做个菜,用把菜刀还得到那蒙古甲主那报备登记,等用完必须马上还回去。这还不是最惨的,这时代的汉家姑娘更惨,嫁人的第一夜,不是和丈夫洞房花烛,而是要献给蒙古人。

这蒙古人也够坏得,霸道要求将那初夜权给他们,汉家的男儿受尽屈辱,而汉家的女子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洁性,不得不含泪把自己生下来得第一个孩子给弄死。

元朝,是汉人不如狗得年代,几千万的中国人民被屠杀,无数中国妇女被强奸,无数中国儿童被绑架成为奴隶,最后在屈辱中死去;无数的人失去了祖祖辈辈建设的家园,无数的财产被蒙古帝国的统治者掠夺而去,以极其廉价的价格卖给阿拉伯和欧洲来换取他们奢侈的生活!!

这不同以往的改朝换代,这是地地道道的亡国史!!

杨晓沫不知道如果自己当真重生在这个年代了,她又该如何?就算有着现代人的灵魂知道历史又能如何?如果真是那样,知道了才是悲哀,因为她明明知道却无力去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来,将她这只小蝴蝶活活得碾碎致死!

杨晓沫七想八想着,心里祈祷着千万不是南宋末年的同时,肚子又咕噜噜叫地叫了起来。忍不住皱起眉,用手着按着自己的胃。这几天来都是在喝点稀饭度过的。那稀饭还真是稀饭,稀得都快看不见儿米粒了。

她现在这身子才十岁,又大病一场,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可家里如今这条件,恐怕马上连稀饭都喝不起了。

杨晓沫咬着牙,如今摆在她面前得第一道坎就是“生存”问题,再想那些有的没的也没用,不管啥时候,总得先解决肚子问题。

她前世的专业是学得营养学,这在国内是个新兴学科。本以为这专业是很有前景的,哪知等她毕业了才知道这是多么坑爹的一个专业。

工作不好找,国家规定的每一百人必须配备营养师的条例没人当回事。毕业一年了,她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不得不沦为了某直销公司的保健品销售员。

至于公司的那些营养讲师,以她的资历还不够格儿。早知道这样,她干嘛在大三时放弃自己原本的医学专业转而去选择营养学?

生活没有如果和重来,不过眼下她倒心思活泛了起来。

国内的高校在学习营养学专科前都要学两年的基础医学,这点知识量也许在前世连个屁也不是,可现在她身处一千多年前的宋朝,是不是可以依靠自己的这点专业做出点成就来?最起码,怎么着也能养活自己这一家子吧?

可这想法随即给她推翻了。她现在只有十岁,一个十岁的孩子去给人看病?还说出一堆“大逆不道”的理论来,恐怕还没等她给人治病赚钱养家呢,她就被人当妖怪给活活烧死了。

行医暂时是不行了。那她还能做什么?做吃食?学营养学倒的确要学烹饪,可眼下这家也没本钱来给她折腾呀。谁知道现代人烹调出来的东西古人爱不爱吃?

杨晓沫想了好久,突然悲哀的发现,自己貌似啥也做不了?小说里的那些主角来到古代各个大杀四方,造玻璃,造肥皂,弄个王爷公主当着,最不济也能成为一个大富豪。

可为啥到了自己,却啥也不能做?甚至连吃饭生存都成了问题?杨晓默闷闷地吐出一口气,苦笑着,无论到了什么时代,屌丝还是那个屌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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