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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章 G弦上的咏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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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馨在悲痛欲绝中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肯定加重了父亲的病情。

父亲一辈子都不喝酒,即使喝,也只喝一点葡萄酒。婚礼上男方家没准备葡萄酒,全是高度白酒。

男生的父亲非拉着余馨的父亲喝酒。本来就不喝酒的余父浅浅地尝了一口。被男父满脸堆笑地说余父瞧不起他,你也就是一拉琴的,凭什么瞧不起我农民。

余父被逼不过,一连喝了三大杯。那酒杯很大,大约有八钱一杯。余父没一会就悄悄离席了。

男方父亲还找余馨报怨,你爸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农民?瞧不起,这个婚可以不结嘛,好了不起么!

婚礼现场,余馨不愿与公婆争吵。知道爸爸一来是不满意这桩婚事,二来是不喜欢拉酒,肯定要提前离开。

可哪知道这三杯酒提前要了父亲的命呢?

不多久余馨的肚子就大了起来。学校没排她的课。这样的大肚子已站不了一堂课。

从余馨临产阶段开始,丈夫就经常很晚才回家。依他的话说,余馨从工作开始没好好上几堂课,他要好好表现,以免别的老师对他们夫妻俩有看法。

余馨觉得此话也对,于是对丈夫经常深更半夜回家很理解。但有时到深夜一两点才回家,余馨还是要问问,没哪个学校到这时还有学生在学习。

丈夫的回答都是,陪校领导一道应酬。我们刚参加工作,要与领导搞好关系。

到余馨休完产假,回学校上班时,意外地发现丈夫竟然已是校办室主任。这提拔也太快了吧?

一个普通中学的校办室主任,只是股级干部,算不上什么官。尽管这样,也不是一个刚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可以坐上这位置的。

没等余馨疑惑多久,答案很快就来了。丈夫向她提出了离婚。并且明确地说,他与教委主任的女儿好上了。

余馨为爱牺牲了一切,现在爱已死了,也没什么可留念的。她不像别的女人,面对丈夫的变心寻死觅活。也没坚决不同意离婚,试图挽留已经没有爱的婚姻。

结婚的房子是余馨父亲的钱买的。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余馨,一厢情愿地想,我人都是他的,何况一座房子呢?所以没在意丈夫在产权证上写他的名字。

余馨心如死灰,房子没了就没了。学校的单人宿舍还在,就住那儿也一样。她只坚持儿子归自己抚养,儿子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毫无诉讼经验的余馨万没想到儿子竟然判给了男方。依国家法律,这种还在哺乳期的婴儿应当判给母亲。

余馨之所以花钱请律师打这离婚官司,为的就是儿子。否则她不会请律师,随便法院怎么判。

余馨问自己的律师,怎么会这样?律师无奈的说,对方请求法院援引了一个但书。这个但书是这样,十岁以下儿童,遇父母离婚时,考虑母亲对孩子的成长最为有利,规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女方。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对孩子的生活与教育更为有利,也可以将孩子的监护权判归男方。

现在男方是校办公室主任,工作与收入都很稳定。而余馨却是在校办第三产业工作。学校出了证明,这个第三产业由于经营状况不好,正准备申请吊销。

余馨已经一无所有,学校里的单身宿舍也被收回,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就在此时,她遇上琼斯。

京城国际机场,张秋生告诉余馨,琼斯是骗子。骗子又怎么了?还有比前夫更骗,更心狠手辣的?仅仅为了一个校办室主任,就舍得抛弃五年的感情。仅仅为了讨好现任妻子,连只尺大小的单身宿舍都要收回。

琼斯能骗我什么?大不了反悔不与我结婚了,或者将我转手卖了。那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死么!我对不起爸爸,死了好见他老人家去!

前途渺茫,不知哪一天就死在异国他乡。余馨将爸爸的小提琴交给张秋生抵押,真实的意思是,如果自己死了,这把琴就不知会流落何处。

张秋生琴拉的这样好,应当是个爱琴之人。将琴放在他那儿,也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张秋生的关心,让已经绝望的余馨感到了一丝温暖。这世上还是有好人。张秋生的琴声,又给了她一丝生活的希望。在琴声里,余馨心想,我不能死,那样爸爸会失望。九泉之下见了我,爸爸也会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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