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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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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说过,学习书法除了临帖,脱帖之外,最重要的还要读帖,要通过读帖把握到做书的真正的精髓,这样才能有机会登堂入室,自成一家。

一幅书法作品不仅在字的本身章法上要完整,更重要的是字内行间的精气神要与意合,再好的字倘若写一个“尿”字或者“屎”字,这副作品也不可能登堂入室,所以书的内容也非常的重要。

如果说这种说法很极端,换个说法也可以理解,倘若以阳刚苍劲的字去表述“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意境,那必然显得不伦不类。相反,倘若以花哨华丽的笔法来书写《正气歌》那定然也无法做到字与意合。

唐逍的特点便是身上有正气,他所擅长的路子自然便是正气凛然、阳刚苍劲的书路,而在这一点领悟上他一直没有突破,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有成熟的作品可以学习参考。

换句话说就是他没有可读之书帖,现在他看到这一帖《正气歌》,这不正是适合他读的书帖么?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立刻凝神,将全副心神聚焦在这一副作品之上。

在凝神的状态下,他泥丸宫之中的紫气完全调动,泥丸宫之中紫气翻滚,他的头脑变得极其的敏锐灵活。

他先逐字的揣摩作品的每一个字,体会每一个笔锋提顿转折之间的妙意和意境,然后他再看整幅作品的章法,反复参详,仔细斟酌品味,一时真是心神俱醉。

黄自元是清代著名书法家,他初仿颜体,又摹柳体、欧体。楷字结构严谨、字形端庄、笔势舒展、参差有致,虽然有书家认为其作品失之板滞,不能自辟蹊径,但博采众家之长这一点上最是难得。

唐逍观摩眼前这一幅作品,显然这是黄自元的精心之作,唐逍反复揣摩之中,领悟良多。以前他有很多疑惑的地方,现在渐渐的明朗了,一时心中真是激荡澎湃,非常的高兴。

他感到一瞬间自己的书法便精进了许多,以前他的书法只能算是登堂入室的话,现在唐逍觉得自己的作品应该能勉强上台面了,至少比现代的某些青年书法家,唐逍自觉得没有弱的可能了。

要知道唐逍有这一份自信说明他的进步非常的大了,因为上一次水墨斋要卖他的作品,他明显自觉得差了档次。

现在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他会理直气壮的觉得自己的作品值得五千块一平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卖字不丢人,但是作品不值得那些钱,唐逍却是万万不会拿出来出售的,但是今天,唐逍感觉自己真的有信心了,今天的展会真是不虚此行呢!

……

中午时分,唐逍走出了展厅才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刚才看展会实在过于投入,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其实消耗都非常的大。

出了展厅,唐逍没有找到马平,他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才发现马平有短信留言,说是公司有急事要处理,他先回去一趟,下午再过来。

唐逍只好自己去找餐厅吃饭,草草吃完饭,填饱了肚子,唐逍又迫不及待的回到了图书馆第十八楼。

这个时候展厅中午暂时关闭,展厅外面的走廊上聚集了不少人。

唐逍想着去另一边阅览室看看书,可是脑子依旧还沉浸在书法的参悟之中,他便干脆就站在走廊上,一个人倚着栏杆,静静的领悟,而在旁人看来,他无疑是在发呆。

“嗯?这……不是唐逍么?唐逍,你傻呆什么呢?”

一个清脆的女声疑惑的响起,女孩罩着一件浅灰色的小西装,下身穿着宽筒裤,整个人看上去非常干练,无论是气质还是面容,皆都符合临港这座城市对“白骨精”的要求。

唐逍听到这个声音,身子下意识的震了一下,他回过神来看到女孩,愣了一下,脸色却是变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唐逍,我今天过来的时候就想,我会不会点儿特背,一到图书馆就会碰到你,看来果然是这样,你还是你,文青嘛,怎么能错过这样规模的展会呢?”女孩揶揄的道,看向唐逍的眼神充满了惋惜。

唐逍皱皱眉头,慢慢的吸了一口气,心情回复平静,道:“幸会,王小丹,你也还是你,也没变!”

王小丹眉头一挑,眼睛盯着唐逍,道:“唐逍,你怎么说话呢?你怎么知道我没变?你知道吗,现在我已经是烽火猎头公司的副总了,而且是业务副总,在公司我现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叫没变么?

倒是你,还是醒醒吧唐逍,你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那些文青的东西给不了你饭吃,你把这些精力多放在工作上,在工作干出成绩来比什么都强。你看看周围的同学吧,一个个都在努力的力争上游,你已经被甩开了,你还这样下去,等待你的只会是悲剧的人生。”

唐逍眯眼看着眼前的女孩,一语不发,心思却是复杂之极。

不错,眼前的女孩就是和他曾经相恋了八年的前女友,名字叫王小丹,他和王小丹分手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多月了,说句心里话,唐逍这两个多月心中并没有完全释怀这件事。

没想到,冤家路窄,今天竟然在这里能碰上她,唐逍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和她说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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